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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这样使用别墅电梯,一企业被罚3万元!

案情简介:

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某小区开展监督检查时候发现,该小区3幢供购房意向者参观的别墅样板房,现场正在使用的3台电梯未经监督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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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不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但是经查,3套别墅样板房均未交付,现场用作购房意向者参观,这样情况是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3台在用的电梯未经监督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企业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电梯并立即申请检验,现场出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对该置业公司的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奉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罚款3万元。

温馨提示: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市民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直接关系群众生命安全。

该案中别墅电梯作为样板间,供购房意向者参观时使用,属于公共场所使用,属于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电梯需经安装监督检验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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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家用电梯厂家  点击次数:  更新时间:2021/7/16 9:16:26  【打印此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