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家电梯厂家因使用一些山寨的荣誉证书,被市场监管局查处。
市场监督局认为:当事人使用虚假荣誉对自己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规定,已构成虚假宣传。
当事人使用虚假荣誉对自己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有依法可以从轻行政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罚款人民币30000.00元,上缴国库。
再次我们提醒广大电梯企业,参加行业组织和行业活动一定要认清组织性质。获取的荣誉也要是正规合法组织授予、颁发的,以免获得荣誉反而受到处罚。也请大家认真核对一下,自己企业活动的荣誉证书,不要再用那些山寨的荣誉证书,很容易被罚款。
再次提醒大家: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站可以查出被曝光的非法组织名单。对于离岸社团和山寨社团颁发的奖项谨慎使用,风险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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